1. 案例背景

  • 对方场上:存在“于贝尔”怪兽、一只非“于贝尔”怪兽,以及永续魔法 【噩梦之苦痛】。【噩梦之苦痛】②效果:只要自己场上有「于贝尔」怪兽存在,可以攻击的对方怪兽必须向「于贝尔」怪兽作出攻击。
  • 我方场上:存在 【青眼暴君龙】。【青眼暴君龙】效果:这张卡可以向对方怪兽全部各作1次攻击。
  • 争议点:【青眼暴君龙】能否在攻击完“于贝尔”后,继续攻击非“于贝尔”怪兽?

2. 裁定结论

不可以。 【青眼暴君龙】只能攻击“于贝尔”,无法向其他怪兽宣言攻击。

3. 核心规则逻辑:限制优于能力

当“可以攻击全部(能力)”与“必须攻击特定对象(限制)”发生冲突时,限制具有更高优先级。

  1. 第一次攻击:必须选“于贝尔”,符合逻辑,攻击成功。
  2. 第二次攻击
    * 【暴君龙】要求:不能选打过的“于贝尔”。
    * 【噩梦之苦痛】要求:必须选“于贝尔”。
  3. 结果:由于找不到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对象,攻击窗口关闭。

4. 拓展判例:多个强制攻击效果的冲突

A. 同一效果下有多个合法对象

  • 案例:对方场上有多个“于贝尔”怪兽。
  • 判定:由 攻击玩家(我方) 从多个合法对象中选择一个进行攻击。

B. 不同玩家控制的强制效果冲突

  • 案例:对方场上同时存在【噩梦之苦痛】(强向于贝尔攻击)与【邪心英雄 恶刃魔鬼】(强向自身攻击)。
  • 判定:由 被攻击的玩家(对手) 选择适用哪一个效果。如果选苦痛且场上有多个于贝尔,再由攻击方选目标。

C. 同一玩家控制的多个强制/限定效果冲突(核心进阶判例)

  • 相关卡片【仁王立】仁王立】②效果:把墓地的这张卡除外,以自己场上1只怪兽为对象才能发动。这个回合,对方只能向作为对象的怪兽攻击。
  • 案例描述:对方场上存在两只“于贝尔”怪兽(A 和 B),且适用了【噩梦之苦痛】。对方发动墓地【仁王立】的对象是“于贝尔 A”。
  • 冲突点
  • 根据【噩梦之苦痛】,我方必须向“于贝尔”怪兽(A 或 B)攻击。
  • 根据【仁王立】,我方只能向“于贝尔 A”攻击。
  • 判定结论:虽然“于贝尔 A”同时满足两个条件,但由于这两个效果均由同一玩家(防守方)控制,规则判定为:攻击方玩家(我方)可以自由选择向“于贝尔 A”或“于贝尔 B”进行攻击。
  • 本质逻辑:当同一玩家拥有多个互相重叠或冲突的“必须/只能攻击”限制时,攻击方拥有从这些限制所指向的所有合法对象中进行选择的权利。

5. 总结判定表

效果组合 判定结果 决定权归属
同一效果(如多个于贝尔) 攻击其中一个 攻击方选择目标
不同玩家的强制效果冲突 攻击其中一个 被攻击方选择适用效果
同一玩家的多个强制效果冲突 从所有指向对象中选一 攻击方自由选择目标
全体攻击 + 必须攻击X 只能攻击X一次 系统限制

本资料整理自《游戏王判断正误预防口胡》系列教程及实战补充图例。